市法院执行战线有合力
“执行难”问题是社会经济矛盾在法院工作中的集中反映。为改变执行工作仅由法院一家唱“独角戏”的局面,近年来,市法院通过完善执行征信、执行查控、执行惩戒、执行监督和执行保障等五大系统的建设,转变单一的靠法院执行的工作模式,借助公安、工商、国土、金融等系统的资源和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共破执行难题。
征信建设正人心
“真没想到隔了这么多年还能拿到钱!”在收到执行人员交付的拖欠了6年之久的7万余元执行款后,王某惊喜地说道。原来7年前,朱某以经营需资金为由向王某借了5万元钱。然而从此之后,朱某便“人间蒸发”,难寻踪迹。无奈之下,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朱某偿还借款。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朱某下落不明又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只能程序终结。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今年11月,朱某竟然主动联系执行人员,表示愿意立即归还借款。经询问得知,朱某长期在新疆等地做小生意,10月份回到东阳,打算在市区买处住房。可在申请房贷时却被多家银行拒贷,原因就是在银行的征信系统中存有不良记录,遂火急火燎地前来主动还款。
目前由于社会诚信缺失,许多有履行能力的债务人却以各种方式躲避执行,这也进一步助长了践踏诚信、漠视法律的不良社会风气。为使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付出相应的经济成本和信用代价,督促其自动履行,市法院大力开展执行征信系统建设,专门指定3名工作人员在每月25日定期向人民银行发送超过3个月未结和程序终结的案件信息,截至目前已报送7000余条。同时,还视具体案情向东阳市公安局发送需限制出入境名单。自执行征信系统运行以来,已有13人因在申请贷款、出入境时被拒而前来主动还款,涉及金额230余万元。目前市法院正积极扩大征信系统的影响,逐步将执行失信信息纳入工商、建设、税务等部门的相关征信系统,使得个人或企业一旦被贴上执行失信的标签,就将在融资、投资、经营、置产、出境、高消费、注册公司、获得荣誉、从业任职资格及信誉等方面处处碰壁、寸步难行。
执行联动畅人心
为完善执行协助网络建设,缓解执行力量不足,市法院建立了协助执行员制度,特别聘请了本市各乡镇街道的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共计19人,专门担任法院的协助执行员。这19位协助执行员熟悉当地的民情、社情,又享有一定的社会声望,一方面可以及时收集被执行人的下落、财产、社会人际关系等信息,以便有针对性的制定执行预案;另一方面还可以对当事人展开说服教育和调解工作,且往往收效良好。另外,在协助执行员的配合下,可以及时处理执行中可能发生的抗拒、阻碍、干扰执行等情形,以保证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如去年9月份,市法院在办理一起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被执行人王某在外地承包工程,家中只有其怀孕的妻子郑某。执行人员上门找到郑某,希望其告知王某的联系方式。郑某拒不告知且情绪激动,表示坚决不会支付该款。该辖区的协助执行员闻讯赶来,与执行人员分工合作:由协助执行员联系到被执行人,并说服夫妇两人还钱和解;由执行人做申请人工作,最终申请人主动放弃部分延迟履行利息。最后双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并顺利履行完毕,仅用了8天时间就圆满解决该案。
狠治老赖得人心
不能坐飞机、软卧,不能住宾馆,不能去旅游,也不能买车买房,子女还不能上高收费私立学校……赖着不还钱的“老赖”,以后可不能随便消费了。去年11月15日,市法院发布了金华地区首个限制高消费令。该令共涉及2名个人、1家企业的8个系列案,案件总金额高达7610万元。执行人员将“限高令”贴到被执行人居住的小区和企业大门口,并向周围居民宣讲这一新的法律规定。“这招好,欠钱不还,就要限制‘老赖’ 大手大脚花钱!”围观人群中刘先生的话赢来周围一致赞同声。原来该市某企业因经营需要,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妻子以个人名义对外借款1000多万,又以企业名义向银行贷款6000多万。后该公司在经营中出现资金周转问题,9名债权人将其诉至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执行,拒不偿还欠款。去年10月26日,申请执行人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发限制高消费令,法院经审查认定后,依法对其发布“限高令”。
针对目前社会中存在的部分“老赖”拖欠巨款却仍旧乘坐豪华轿车、出入高档场所的情形,市法院积极通过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等综合约束,给“老赖”们施加还款压力,给法律制裁“铺垫路基”。承办法官介绍说:“法院发出‘限高令’的目的,就是为了震慑被执行人,约束其享乐行为,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接到‘限高令’的被执行人如果不顾‘限高令’强行进行高消费的话,将会面临拘留、罚款,甚至是刑事处罚。不仅是申请人,其他市民发现限高令名单中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有高消费行为的,也可以向法院举报。”
司法救助暖人心
3月16日,当申请人吴某接过2000元司法救助金时,感慨道:“没想到法院还能给我钱,真有人情味。”去年,吴某与李某因琐事产生纠纷而被打伤,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各项损失合计13000余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发现李某年事已高,没有生活来源,也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吴某经治疗后仍留有后遗症,一直服药且干不了重体力活,家庭生活极度困难,长期靠兄长接济。为此,执行人员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仅用3天时间便办妥了手续并将2000元求助款交到吴某手上。
针对执行中常常遇到的一些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以及刑事案件受害人因不法侵害受到损失而急需资金,而被执行人又没有履行能力,导致这些受害人生活非常困难的情形,市法院积极开展对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工作。在东阳市委市府的大力支持下,出台了全市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市财政每年核拨20万元用于司法救助。为使救助机制落到实处,救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用,市法院也出台了相应的执行救助金实施办法,从救助资格、救助限额、审批手续等各方面进行了完善规定。去年一年,市法院已累计为23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0万余元,解了燃煤之急。
“阳光司法”促公正
阳光意味着公开、透明,加强“阳光司法”建设,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赖感,树立司法的权威。为此,市法院努力健全各项司法公开制度,通过积极探索和实践,以“全流程、多维度、信息化、能动性”为着力点,努力确保当事人及社会公众“能知情、能参与、能表达、能监督”,打造“阳光司法”,让广大群众了解和理解法院工作,提升司法公正和效率。
法院开放,让民意了解法意
“原被告身份核对无误,现在开庭!”“砰——”地一声,偌大的市法院第三审判庭内,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庭审开始了。然而特殊的是,旁听席上,除了原被告双方的亲属之外,还有30余名来驻东部队的官兵参与了旁听。原来,在今年1月6日,市法院举行了第二次“公众开放日”活动。当日,官兵们在讲解法官的带领下,参观了立案信访大厅、多功能审判庭、院史展示厅等场所,并与法官一起进行了交流座谈。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当时真不知该劝哪个好。”一名姓王的小战士在座谈会上说,他是第一次见到法官审案,但在他看来,这样的尝试有利于群众了解和理解法官审理案件的不易,“比如有些群众由于不了解审判的过程,尽管案件审判的结果是正确的,但群众对结果仍抱怀疑的态度,因此导致很多的信访、上访等。现在推行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不仅让群众参观了法院,还参与旁听案件庭审,一下子拉近了法院和群众的距离,消除了隔阂。”
判后答疑,让民众感受公正
“这么判我不服,这笔钱我不会拿出来的,你们来强制执行好了!”拿到判决书的王某激动地说到。去年9月,吴某受王某雇佣为其造房不慎跌伤,双方一直为赔偿数额僵持不下。今年1月,吴某诉至法院,在法官多次调解之下仍不能达成调解协议。法院遂作出判决判令王某赔偿吴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5万余元。但王某坚持认为承办法官偏袒吴某,自己不应赔偿这么多。“你别激动,判决里的每项赔偿数额的都是有依据的,我慢慢算给你听。”承办该案的马法官耐心地解释到。于是,从责任大小的分担、赔偿的项目到赔偿的标准,马法官都一一耐心作了解答。在法官的耐心解释和劝说下,王某最终主动交付了赔偿款。
“不少当事人对法院判决过程并不了解,总认为存在暗箱操作的情况,故而对判决结果不服,导致自动履行率较低。其实只要在庭审中遵守审判程序,平等地对待双方,不让其产生偏袒一方的合理怀疑,并充分利用好判后答疑制度,讲清楚为什么要这么判,大部分当事人还是能够息诉服判的。”马法官事后说到。
让当事人以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正义,增强判决结果的公正性,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正是阳光司法的应有之义。而判后答疑制度的开展,向当事人展示了法官作出判决结果的法律论证过程,使法官的判决推理过程从幕后走到了台前,增强了判决结果的说服力。
借力科技,让民意体验法意
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以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是市法院加强阳光司法建设的重要内容。过去由于公开的技术和平台的局限性,司法公开的方式和途径比较单一,当事人了解审判信息存在较大限制。而现代网络技术、数字法庭等科技手段,为司法公开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平台。
如今,数字法庭使庭审活动实现了全程监控录像,全院联网电脑只要打开客户端程序就可以实时同步观看庭审情况。这对落实审判公开、强化司法监督、规范司法礼仪建设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在立案大厅,液晶显示屏滚动播出开庭公告、法律宣传等内容。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设有诉讼指南、楼层导航、诉讼问答、诉讼收费、监督投诉电话等栏目。只要当事人轻轻一点屏幕,就可以查阅到自己想要了解的信息。此外,通过互联网还可以查询相关法律文书、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了解法院工作、通过电话进行法律咨询等等,这在推进司法公开的进程中,也极大地方便了公民的诉讼。
近期事记
1月13日,省高院执行破难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来我院考核指导“破解执行难优秀法院”争创工作。
同月6日,我院举行第二次“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20余名驻东部队官兵走近法院,“零距离”接触法官、感受法院文化。
同月7日,我院举办“迎新春”气排球比赛。
同月20日,我院召开院团委成立后首届团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团委委员。
同月21日,我院召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大会,市纪委常委程惠娜到会指导。
同月25日,我院获2010年度全省法院信息工作一等奖荣誉。
同月29日凌晨4时,我院开展节前集中突击执行行动,共拘传44人,拘留17人,执行案件24件,部分履行27件,到位执行款226万余元。
2月9日,黄美园院长携全体班子成员慰问各部门干警。
同月10日,我院法警大队被省高院授予“模范司法警察队”荣誉称号。
同月16日,我院被省高院授予“2010年度破解执行难优秀法院”荣誉称号;执行局被省高院记集体三等功;执行局局长王宁记个人三等功。
同月24日,省高院办公室副主任唐学兵来我院调研指导涉法舆情应对机制建设情况。
同月25日,我院被市纪委评为201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集体;赵和健同志被评为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
3月7日,我院召开2010年度先进表彰暨2011年度全面工作部署动员大会,市领导施侍伟、韦上升、申屠青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同月15日,金华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在我院召开,中院副院长孟玲、中院行政庭全体成员及各基层法院分管副院长和行政庭庭长出席了会议。
同月17日,黄美园院长出席市第十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并作法院工作报告。
同月24日,金华市委创先争优活动第二指导检查组到我院检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