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浙0783民初6333号 吕刚、吕智慧、吕晓慧: 本院受理原告严长春诉被告吕刚、吕智慧、吕晓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83民初6333民事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为:本案按撤诉处理。 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附记:本公告通过东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联系人:东阳市人民法院横店人民法庭 胡航晓 联系电话:0579-86586116 请张贴保存六十日 二〇一九年八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