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浙0783民初6042号 张瑞芳: 上诉人张瑞华就(2020)浙0783民初604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人张瑞华诉称要求:1、依法撤销东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浙0783民初6042号民事判决书;2、依法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对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3、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均由被上诉人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受送达人基本情况: 张瑞芳:女,1960年5月3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东阳市吴宁街道东岘新村7幢1号,公民身份号码:330724196005316622。 附记:本公告通过东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本案承办法官:卢燕萍,联系电话:0579-86667605。 联系地址: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民一庭,邮编:322100。 请张贴保存60日 二○二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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