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浙0783民初12976号 卢子荣: 本院受理原告王昌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783民初12976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请判令你立即双倍返还定金200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二十日内。本案由审判员邵建辉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定于2022年3月17日上午9时在东阳市人民法院第8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受送达人基本情况: 卢子荣,男,1976年2月27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磐安县仁川镇方山村728号。 联系人:东阳市人民法院民三庭 邵建辉 联系电话:0579-86667334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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