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浙0783民初8304号 成都市融创承一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东阳市仟豪服饰有限公司诉被告成都市融创承一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及伍小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783民初8304号民事判决。本院判令:限被告成都市融创承一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原告东阳市仟豪服饰有限公司货款28169.8元及利息损失。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受送达人基本情况: 成都市融创承一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民大路北段26号,法定代表人张俊。 本案联系人:吕畅0579-86667170 联系地址: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民二庭,邮编:32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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